今年35岁的王晓辉戴着一副近视眼镜,文质彬彬的。作为一名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的干警,他的主要工作是办理二审、再审案件和审查职务犯罪案件判决。
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作为一名检察官,不仅要完整地把握国家法律,还要具备见微知著的本领。自2011年7月入检以来,王晓辉就一头扑入工作中。他心系群众,注重办案效果,坚持让每一位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17年获评“承德市最美政法干警”。
查微析疑善监督
每一个铁案的诞生,都少不了案件承办检察官的付出。2017年4月17日,因犯盗窃罪正在监狱服刑的乔某被加刑了,从有期徒刑一年半改成三年。“原判能够得以纠正,归结于市检察院王晓辉的坚持和努力。”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的法官这样说。
作为案件的承办人,在办理钱某斌盗窃案中,王晓辉发现同案犯乔某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但作为该盗窃团伙的主犯量刑明显偏轻。于是,他调取了乔某的生效判决及县检察院公诉卷宗进行对比,通过与办案人沟通发现乔某量刑偏轻的主要原因是:该犯同时具有自首、立功两个情节。但认真翻遍了整本卷宗材料之后,王晓辉疑窦顿生:第一次讯问笔录虽然记录了乔某主动到案,但是他为什么只供述在滦平县盗窃,而没有供述在承德市区盗窃的事实?这种情况是否符合自首有关如实供述的规定?立功时间是在其盗窃之前还是之后?
维护法律的尊严,必须透过重重疑点,查明事实真相,而最好的方式就是实地调查。王晓辉首先到出具立功材料的派出所调取案件材料,发现乔某的立功行为远远早于本案的盗窃行为,依法不应认定为立功。短短一天的时间,他跑了400多公里,到三个县区拿卷宗,然后不分昼夜地查阅、研究,发现乔某虽然自动投案,但供述的盗窃数额少于实际数额,依法不应认定为自首。于是,王晓辉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中院审监庭在经过开庭审理并经审判委员会研究后,最终采纳了抗诉意见,依法对乔某进行了改判。
进入承德市检察院工作6年来,王晓辉共承办二审及审判监督程序抗诉案件56件,改判或发回重审45件。
心存正义护法魂
“迟来的正义亦非正义,我的工作就是要让每一位诉讼参与者都能及时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不但要让犯罪分子面对法律惩罚,也要让受害人和全社会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赵某强奸二审抗诉案办理中,王晓辉阅卷时了解到被害人是一名年仅16岁的未成年少女,且智力发育迟缓,如果再当庭询问被害人和家属,势必勾起他们那段痛苦的回忆。为保护当事人,他从如何技巧性讯问被告人到以何种方式出示证据着手,精心准备了出庭意见书,做好出庭答辩的预判和应对。被告人在庭上作出被害人是自愿的、当时以为她是成年人等诸多狡辩,都被准备充分的王晓辉一一击破,他有理有据地列举被告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对被害人造成的严重影响,掷地有声对被告人进行深刻的法庭教育。被告人终于低下了头表示认罪,并希望对被害人进行补偿以请求谅解。最终,赵某由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被改判为有期徒刑六年。这个案件被评为“河北省妇女儿童维权优秀案例”之一。
一心为民树公信
王晓辉常常告诫自己,一言一行,牢记检察形象;一举一动,常思百姓冷暖。人民群众对于司法的信任,最终还是从每一个司法个案和办案人那里获得的。
那年夏天一场大雨把出门办案的王晓辉淋湿了,年轻的他没有在意,可两天后却昏睡在办公桌前。医生叮嘱他至少要在家休息三天,王晓辉第一反应就是:“这么长时间啊,我还有那么多的案子等待处理,下午还要接待来访群众呢!”说完他带病回到工作岗位。虽然身体酸痛提不起精神,但他还是坚持在信访窗口忙碌着。上访人见他这样,便劝他以身体为重,说自己的案子不急。但他却说:“这点小感冒不算什么,您接着说,这么热的天,不能让您白跑一趟。”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告人高某始终不认为自己有错,而被害人的要求很简单,只要一句道歉的话。王晓辉和同事到看守所提讯高某。同事见王晓辉满眼血丝、声音嘶哑,便将一瓶矿泉水递给他,他却拧开瓶盖把水随手递给了高某。这一细心的举动让高某深受感动。庭审中,高某主动向法庭承认错误,并恳求被害人谅解。
焦某等人挪用资金二审抗诉案涉及多年以前的国有企业改制问题,影响范围大,来访群众多。王晓辉先后接待案件来访群众16次,针对来访群众提出的证据采信、定性、量刑等一系列问题,逐一列证据、摆事实、讲法条,并及时向来访群众通报案件办理程序和检察机关意见,还帮来访群众复印资料、指引乘车路线,安抚来访群众情绪。原本可能进一步引起集体上访的案件,最终得以平息,既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又弘扬了检察机关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