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体育APP_新宝体育平台-官网|下载

图片
您的位置:首页>检务公开>财政信息
承德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时间:2021-03-05  作者:  新闻来源: 承德检察网
大号字
  为全面掌握承德市人民检察院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预算精细化、管理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承德市委、市政府《新宝体育APP_新宝体育平台-官网|下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承德市政局新宝体育APP_新宝体育平台-官网|下载:印发《承德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设定规范》的通知要求。我院组织相关人员按文件依照“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本部门2020年度专项资金和具体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公正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根据承德市财政局《新宝体育APP_新宝体育平台-官网|下载:开展2020年度市级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立即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等工作,以下为组织开展情况。

  (一)自评工作的组织情况、实施过程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我院党组切实履行绩效考评工作主体责任,及时组织学习有关绩效考评文件精神,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省院、市委年度工作部署及要求,将绩效考评工作纳入院党组每季度工作要点有序推进落实。坚持党组书记、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形成党组负总责,党组书记、检察长亲自抓,分管副检察长直接抓,部门主要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贯彻落实省院和市委决策部署取得更大成效。

  2.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结合省院对各市级检察院业务通报考核机制,我院将市年度绩效考评与对各市检察工作核心数据通报考核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年度机关绩效计划。院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把绩效考评工作作为履行“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年度绩效计划与年度检察工作要点同研究、同推进、同落实,推动绩效考评工作深入开展。

  3.强化督促检查。院党组坚持每季度定期听取各责任部门负责人汇报当季绩效计划落实进展情况和下个季度工作计划。各责任部门指定专人定期对年度绩效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各项指标任务扎实推进。院绩效考评办公室通过召开座谈会、通报会、协调会和举办绩效考评业务培训班等方式,及时组织传达学习有关绩效考评文件精神和通报年度绩效计划进展情况,推动形成绩效考评工作全院覆盖、人人参与抓落实的工作合力。

  4.组织实施

  (1)取得并查阅数据资料。通过收集资金立项、申报、批复、资金下拨文件、财务等相关资料。根据相关文件资料合理确定绩效评价目标,并构建了绩效评价整体框架,汇总整理数据、资料,为绩效评价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2)实地查看。根据评价思路,评价重点为产出质量完成情况,查看党建、扶贫、办案等方面的实施情况。

  (3)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4)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

  根据现场考评及结合相关资料,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计算各种评价指标,完成评价各类工作表格的整理,根据统计资料分析实施效果;根据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得出评价结论,按照既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评价报告。

  (5)归档

  对绩效评价工作资料进行整理,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底稿并归档。

  (二)部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0我院项目预算金额3578.61万元,其中:本级财政预算拨款2733.61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845万元。  

  在各项资金的使用过程中,我们按照财经法规、制度和本单位的内部管理规定执行,有效保证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2020年度我院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共计845万元,用于政法装备购置以及办案业务经费支出。装备费入财政部门采购专户,用于装备采购;办案费按照高检院财务规定全部用于办案支出。

  (三)日常财务管理及检查监督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我院修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检察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若干规定及保密工作制度等,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是资金使用合规,经检查,我院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三重一大和议事决策流程规定经过集体决策,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是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得到落实,我院2020年度预算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在承德市政府网站和我院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部门总体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我院院党组在市委和省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认真落实市委省院各项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二)项目资金支出的预期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分析如下:

   1.在职人员控制率:不超人员编制数

   2.“三公经费”变动率:不超年初预算,预算执行率为67%

   3.预算完成率: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没有超出年初预算,预算执行率为65%。

   4.政府采购执行率:我院2019年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

   5.预决算信息公开性上,我单位2020年度的三公经费及预算数据已经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在承德市政府网站和我院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6.职责履行:2020年度,我院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综合以上各项指标,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  

  三、绩效目标设定质量情况

  我院在编制部门年度预算时,虽然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但在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设定上,仍然存在绩效目标设定不清晰准确,绩效指标不太全面完整、不太科合理等以下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精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提高,年初预算做得比较粗,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有预算没支出、有支出没预算安排的情况,造成资金使用上的被动。

  2.财务监督职能未能有效发挥。财务的工作限于业务发生后记账、算账、报账,对业务活动的前局事项,未参与到业务的决策和实施过程,与业务环节控制在一定程度上脱节,对单位重要事项的决策、实施过程和结果了解不详,未能对业务部门实施必要的财务控制和监督。

  3.非税收入项目无法事先控制,因此非税收入预算编制难于准确编制。

  4.资产管控薄弱。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以后,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得到了有效控制,但使用管理仍缺乏相关的内部控制,重购轻管现象比较普遍。

  四、整改措施及结果应用

  一是实行预算与绩效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预算与绩效相结合的考核机制,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基础。我院将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等相关规定,厘清岗位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之规定,根据我院发展规划,以量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导向为前提,结合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和中期预算报告,根据编制的年度预算设定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并针对不同的项级细化分解设定具体的绩效指标,清晰的体现指标值;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定期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不得随意调整预算。根据全年工作情况,对年度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总之,建立有目标、有监控、有评价、有反馈、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对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执行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是严格履行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项目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强化对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对各项支出业务的审查,对各业务环节进行严格跟踪监督,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执行并收集相关的原始资料,查看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文件及会议精神执行;定期编制支出业务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为单位领导管理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对于支出业务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同时应加强与审计、纪检部门的联动,加强对项目的跟踪检查。对于没有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的或者违反相关制度的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做到事前预警防控,事中常态监督,事后评估反馈,促进单位公共服务效能和内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强化对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完整。进一步全面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入库入账,帐卡登记、领用交回、保管维护和损失赔偿等工作程序,定期对资产进行盘底,做好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工作,对每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资产的核销处理应及时按规定程序报批审核再进行帐务处理,避免资产账实不符;添置服务资产管理的条码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四是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五是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承德市人民检察院

  2021225